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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00000--2013-0026 分 类: 县市区
责任部门: 安福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4-02-20 10:48:19
标 题: 安福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安福县



安福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安福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福县新行政大楼八楼,邮编:343200,电话:7623858,电子信箱:afxzf@jian.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县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重视政务公开建设打造优质服务平台。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尹冬苟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潘其波任常务副组长,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筹措了300万元经费,实施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网站改版工作,明确责任、及时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和建设,专门成立了政府网站改版工作小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推动网站改版更新。改版后栏目设置更加清晰,信息归类更加合理,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充分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畅通。

(二)加强政务信息培训,提高信息报送水平。

我县多次安排专人参加各级培训班学习,同时加强与周边县(市、区)信息中心的交流。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先后多次安排乡(镇、场)、部门的分管领导和操作人员集中培训。对操作不熟练的人员,及时派技术人员上门指导,确保信息按要求依法公开。多次举办信息员培训,邀请了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到安福授课,全年组织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的培训2次。打造一批业务精、素质强的信息员队伍,要求信息迅速收集、编写、上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今年,全县7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都公开了本单位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有新增信息都做了全面的检查与规范,信息发布在时效上也都有了明显改进。

(三)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采取了网上调阅、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四次集中督查,下发《简报》12期,着力健全权责更加明晰、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更为有效的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推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单位信息公开数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使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四)部署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辖区内所有具有公开义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县积极部署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发了工作方案,要求各重点领域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应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重点领域牵头单位对各自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将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所涉及的内容,并进行严格审核后按照《条例》和方案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和完善、更新公开内容。要求各责任单位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关单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县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数为63615条,其中政务信息专栏公开数为47945条。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396条(含工程信息领域公开信息数为4000余条),信息专栏公开数年增长21%。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133条,约占23.6%;规划计划类信息4212条,占6.6%;业务类动态信息25522条,占40.8%;其它类信息18673条,占29.8%。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均按要求公开。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及时公开了各单位的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共八个方面的信息内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行使权力的依据、决策的过程、执行权力的内容和方式、行使权力的结果公之于众,实现了由静态信息公开向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严格按规定自信息产生1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严格公开程序。明确了机关部门政务公开的职责分工,各部门明确了个人职责分工,发生问题,责任追究到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

(四)公开形式

1、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县以县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即政府网站)为核心,初步建成了一个立体化多方位的信息发布平台,成为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的有力支撑。

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即互联网上的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站,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要求设置栏目,是县委县政府发布信息和政民互动的统一平台,互联网上的任何用户都可以访问并参与互动。

安福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即全省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安福县分平台。

内部信息共享平台,即在政务网外网上架设的内部版网站、论坛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结合的平台,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单位的内部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应用平台)。既具有一般OA系统的通用功能,还具有无需登录即可查阅信息的门户网站功能(只有接入全县电子政务网络的用户才能访问)。政务网用户在该平台以实名制自由发布信息,经编辑审核后形成电子版内部简报或者有选择地转发到在公网上的信息门户网站。

2、今年新开通了民声热线工作平台,听取民声,了解民意,接受群众对政务信息的咨询,逐步探索出了线上搜集、线下督办、线上回复、线下延伸的“两上两下”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机制。线上搜集,借助“民生热线”这一平台,安排工作人员对微博、贴吧、论坛等海量数据进行搜索采集,及时分类汇总;线下督办,协同政府办对舆情进行分析研判,责成责任单位对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并尽快整改拿出治理方案;线上回复,与网民互动,将整改情况等信息及时回复,并邀请监督;线下延伸,对网络信息的甄别、传播、引导等工作进行拓展研究,总结规律,建立健全应对机制,有效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3、2013年政府相关领导民意访谈直播、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进行了五期在线访谈活动。通过网友与嘉宾的实时互动交流,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新闻发布平台。凡有重要的方针、政策、措施出台,采用网络、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用最快、最直接的方式进行公布。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5、设置政府公开宣传栏,提高了群众对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知晓率,为群众办事和监督政府工作提供了窗口,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通过整合媒体资源,多媒体联动宣传,创新服务机制。使得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共收到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未能全面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信息管理制度还不完善,需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二是网页开辟的栏目不完全切合个别部门单位实际,造成相关栏目出现不可避免的空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差距。三是公开程序还不规范,涉及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未经审批登记;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密切,工作上还存在不细不实的问题;四是行政执法公开力度不大,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落实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务公开评议,多方联动,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干群众关系;三是注重公开实效,改善管理方式,强化监督考核。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拓宽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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