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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00000-0102-2021-0008 分 类: 省垂直管理机构
责任部门: 吉安银保监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3-13 11:50:10
标 题: 吉安银保监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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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银保监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安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吉安银保监分局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银保监局的领导下,履行所在地市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根据银保监会和江西银保监局的授权和统一领导,依法依规独立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有关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有关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实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跟踪、监测、预测辖内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江西银保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吉安银保监分局设9个科室,分别为: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负责人:彭希;联系电话:0796-8286869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制定全局性办公制度,组织协调全局日常办公运转;承办监管工作会议、党委会议、局长会议、局务会议等全局性重要会议;起草全局性综合材料;负责上级决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及全局重要工作的督办;局机关文电资料的接收、分办,发文审核、印制、流转;组织政务信息报送,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管理,落实政务公开要求;负责分局系统及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局机关政务值班管理;负责机要、保密、印章、办公系统、档案、许可证管理;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局机关维稳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创新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在辖内的落实;负责分局信访工作,调查处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消费者投诉;开展金融知识、金融消费宣传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科

负责人:黄功;联系电话:0796-8286839

主要职责:承担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统计制度落实,牵头非现场监管工作;负责汇总、编制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监管统计报表,开展统计数据的共享和披露工作;负责跟踪研究宏观及辖区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研究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及走势,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大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并提出防范化解建议;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组织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制度建设;负责分局系统信息化建设、科技服务及管理、信息安全工作;负责金融监管政策与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的协调、衔接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普惠金融工作,研究区域性银行业和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做好服务辖内实体经济、加强小微企业、“三农”和金融扶贫等金融服务工作;负责地方政府直接监管机构和网络借贷机构的相关联系协调;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大型银行监管科

负责人:黎晓斌;联系电话:0796-8286828

主要职责:承担辖内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风险监管主体责任,负责非现场监测、准入、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等日常监管工作;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收集、分析和处理被监管机构的报表,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监测被监管机构的营运状况,进行风险分析、预警、提示、评级;指导被监管机构的内控建设和合规经营,引导被监管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承办对被监管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对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提出监管措施意见;研究提出现场检查立项建议,配合开展相关现场检查,督促被监管机构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根据被监管机构情况,自主开展现场核查;对违规经营行为提出监管措施意见及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撰写监管报告;核查对被监管机构的信访投诉;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小商业银行监管科

负责人:刘建伟;联系电话:0796-8286775

主要职责:承担辖内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法人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等的风险监管主体责任,负责非现场监测、准入、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等日常监管工作;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收集、分析和处理被监管机构的报表,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监测被监管机构的营运状况,进行风险分析、预警、提示、评级;指导被监管机构的内控建设和合规经营,引导被监管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承办对被监管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对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提出监管措施意见;研究提出现场检查立项建议,配合开展相关现场检查,督促被监管机构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根据被监管机构情况,自主开展现场核查;对违规经营行为提出监管措施意见及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撰写监管报告;核查对被监管机构的信访投诉;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村银行机构监管科

负责人:刘艳红;联系电话:0796-8286861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银行机构的风险监管主体责任,负责非现场监测、准入、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等日常监管工作;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收集、分析和处理被监管机构的报表,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监测被监管机构的营运状况,进行风险分析、预警、提示、评级;指导被监管机构的内控建设和合规经营,引导被监管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承办对被监管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对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提出监管措施意见;研究提出现场检查立项建议,配合开展相关现场检查,督促被监管机构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根据被监管机构情况,自主开展现场核查;对违规经营行为提出监管措施意见及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撰写监管报告;核查对被监管机构的信访投诉;负责辖内银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承担拟订现场检查计划、现场检查立项、人员组织、项目实施和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属地银行业机构现场检查;配合开展辖内分支机构和专营机构的联动检查;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指导、检查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科

负责人:刘谦;联系电话:0796-8286209

主要职责:承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主体责任,负责非现场监测、准入、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等日常监管工作;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收集、分析和处理被监管机构的报表,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监测被监管机构的营运状况,进行风险分析、预警、提示、评级;指导被监管机构的内控建设和合规经营,引导被监管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承办对被监管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对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提出监管措施意见;研究提出现场检查立项建议,配合开展相关现场检查,督促被监管机构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根据被监管机构情况,自主开展现场核查;对违规经营行为提出监管措施意见及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撰写监管报告;核查对被监管机构的信访投诉;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保险机构监管科

负责人:刘利亮;联系电话:0796-8286797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保险、中介公司的监管工作,研究保险及中介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保险条款及费率的相关监管工作;承担保险、再保险、中介机构的风险监管主体责任,负责非现场监测、准入、风险分析、监管评级等日常监管工作;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收集、分析和处理被监管机构的报表,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监测被监管机构的营运状况,进行风险分析、预警、提示、评级;指导被监管机构的内控建设和合规经营,引导被监管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承办对被监管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对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提出监管措施意见;研究提出现场检查立项建议,配合开展相关现场检查,督促被监管机构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根据被监管机构情况,自主开展现场核查;对违规经营行为提出监管措施意见及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撰写监管报告;核查对被监管机构的信访投诉;负责保险业机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承担拟订现场检查计划、现场检查立项、人员组织、项目实施和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属地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配合开展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辖内分支机构和专营机构的联动检查;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负责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重大、区域性风险事件协调处置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辖区内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风险、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案件调查的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办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纪委办公室

负责人:刘传国;联系电话:0796-8286851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监督促进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分局系统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职能,协助分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组织辖内巡察工作,督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人事科(党委组织部)

负责人:蒋琴慧;联系电话:0796-8286836

主要职责:负责分局系统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干部监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教育培训;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分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因公出访工作;负责群团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吉安银保监分局辖内县市监管组设置

吉安银保监分局在辖内11个县市设立监管组,主要职责:在吉安银保监分局的授权和统一领导下,依法依规独立负责所在县市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管工作,收集所在县市有关金融风险的信息并向吉安银保监分局报告,承担吉安银保监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吉安监管组

负责人:赖莹;联系电话:0796-8286797

吉水监管组

负责人:刘贱根;联系电话:0796-3521730

峡江监管组

负责人:陈月鸣;联系电话:0796-3680566

新干监管组

负责人:庄小文;联系电话:0796-5336716

永丰监管组

负责人:胡云华;联系电话:0796-2516099

泰和监管组

负责人:肖照峰;联系电话:0796-5336716

(七)遂川监管组

负责人:常继鹏;联系电话:0796-6323971

万安监管组

负责人:胡晓万;联系电话:0796-5706779

安福监管组

负责人:李程武;联系电话:0796-7622050

(十)永新监管组

负责人:李涛;联系电话:0796-7724679

(十一)井冈山监管组

负责人:曾锴;联系电话:0796-6890896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吉安银保监分局人员编制为80名。吉安银保监分局领导职数为1正3副,另设纪委书记1名。机关科级领导职数1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吉安银保监分局11个监管组核定人员编制共37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

 

办公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38

负责人姓名:沈科亮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6-828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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