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将农村留守妇女纳入年度就业培训计划,每个县每年培训200名以上留守妇女,切实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去年66.89%的留守妇女参与了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依托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妇女之家等阵地,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累计培训妇女25万余人。二是强化权利保障。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参与村(居)委会选举和村民议事会,在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村委会女性成员占30%,居委会女性成员占63%,分别比上届提高4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三是强化权益维护。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乡(镇)村妇联作用,为农村留守妇女开展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支持农村留守妇女依法维权。去年共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45件,提供妇女法律援助2460人次,救助5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