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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资源的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1-03-22 11:54:09  发布者:  点击数:

???????  云使用管理包括云资源的申请、审核、开通、部署、变更(扩容、减容)、退出等环节。

  一、申请。云使用部门申请使用云,要向市大数据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市直部门直接申请,各县(市、区)由当地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汇总,以县(市、区)政府名义统一申请。

  二、审核。市大数据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和项目建设实际需求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审核通过后,市大数据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上云信息系统的云资源使用量。

  三、开通。云使用部门签订《政务云使用责任书》和填写《吉安市政务云资源开通情况确认表》后,市大数据中心通知云服务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云资源的开通。

  四、部署。云使用部门原则上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系统的部署、测试、安全风险预评估、系统割接上线运行等工作,原信息系统至少保留3个月作为应急回退措施。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信息系统将予以退出处理。

  五、变更。云使用部门主动对云资源配置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市大数据中心提交申请。申请扩容的,参照上述流程执行;申请减容的,市大数据中心审核通过后,通知云服务商核减云资源。同时,市大数据中心将通过云监管平台,根据云资源使用情况,动态调整云资源使用量,确保效益最大化,调整情况定期反馈云使用部门。

  六、退出。云使用部门不再使用云服务时,应当向市大数据中心提交退出申请。市大数据中心审核通过后,云使用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内完成数据迁移工作。过渡期满后,云使用部门和云服务商共同做好数据清除、云资源回收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