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体育在线

微信
手机版
微博
邮箱
分享
0
顶部
bet36体育在线: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井冈山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吉府办发〔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2-24 16:26:01   点击数: 打印本页
字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井冈山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井冈山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井冈山机场安全有序运行,保护井冈山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办法(2016年版)》《江西省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办法》《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定规范与保护要求》《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2013》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为排除非民用航空的各类无线电设备、非无线电设备等对航空通讯干扰和保障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安全,按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划定的空间范围。

  第三条吉安市成立井冈山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一年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指导机场净空电磁环境保护的管理和宣传工作。

  第四条井冈山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井冈山机场:主管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的管理保护工作,按照无线电管理规定办理设台手续,加强本机场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的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本机场所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机场净空环境和电磁环境的日常动态巡视管理;负责影响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活动或行为的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机场及其周围的无线电台(站)的监督检查。

  (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机场发展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将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制高度要求纳入该区域城市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负责制定机场净空保护区新增超高障碍物处置程序,并依法查处违章超高建(构)筑物。

  (三)住建部门:按照《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办法(2016年版)》的要求审批新建、扩建和改建建(构)筑物,并监督其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

  (四)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机场周边环境保护工作,查处向机场排放污水、垃圾、粉尘以及在净空保护区内焚烧工业垃圾及附近村民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及其他破环机场环境的行为。

  (五)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查处干扰航空专用频率等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放飞无人机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做好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影响飞行安全的隐患。

  (七)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对民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电使用频率的管理;负责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民用无线电台(站)的审批;查处干扰民航专用频率的无线电设备。

  (八)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机场净空保护区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气象部门:负责对升放系留气球和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活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查处违规行为。

  (十)文广新旅部门:负责文广系统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的管理,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处理可能产生干扰航空专用频率的有关事宜,配合宣传有关净空保护法律法规和民航安全知识。

  (十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净空保护范围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依法管理。

  (十二)林业部门:负责对超出机场净空限制面的树木实施降高或砍伐的审批。

  (十三)相关乡(镇):负责辖区范围内超出机场净空限制面构筑物、建筑物、树木及向空中照射的高强激光灯、探照灯的监督和整治。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止所辖区域内违反净空和电磁环境规定的行为,并协助井冈山机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机场净空区域保护

  第五条井冈山机场净空区域保护范围:以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组成的区域,主要涵盖本市以下区域:吉安县指阳乡、永阳镇、横江镇、凤凰镇、敖城镇,泰和县桥头镇、禾市镇、螺溪镇、石山乡、南溪乡、澄江镇、沿溪镇。

  第六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划设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其范围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中过渡面、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和起飞爬升面覆盖的区域,主要涵盖本市以下区域:泰和县桥头镇、禾市镇、螺溪镇、南溪乡、澄江镇。

  第七条井冈山机场应当根据民航有关技术标准绘制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批准后,抄送至所属辖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至地方规划建设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八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凡经批准建设的超高建(构)筑物或在机场新建、扩建公告发布前已存在的但不影响飞行的超高建(构)筑物,建设单位及其所有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保持航空障碍灯和标志清晰有效。

  第十条未经批准建设的违章超高建筑物、构筑物,超高部分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建(构)筑物业主承担。在机场新建、扩建公告发布前已存在的,影响飞行的超高建(构)筑物应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协商拆除。

  第十一条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禁止在井冈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或其他升空物体。

  第十二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四)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五)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物体;

  (六)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七)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

  (八)向空中施放大型礼炮、烟花、焰火、信号弹、无人机、孔明灯、风筝以及其它飘浮物;

  (九)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稻草、秸秆、工业废料、垃圾等物质而影响能见度的行为;

  (十)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

  (十一)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第十三条在井冈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外、机场基准点半径55公里范围内修建高出原地面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的高大建设项目和其他物体,应当满足机场飞行程序和起飞航径区的超障要求且符合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的场地和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同时各相关审批单位应按《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办法(2016年版)》有关规定提交报审资料(要求同时申报施工塔架预估高度,建设项目和施工塔架的控制高度),取得民航江西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净空审核意见,并同时抄送井冈山机场。

  第十四条对机场进近灯光系统的保护要求:

  (一)井冈山机场西端为一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在距离跑道西端900米及两侧距跑道中心延长线各6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遮挡灯光的物体;在距离跑道西端1350米及两侧距跑道中心延长线各6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遮挡驾驶员观察进近灯光的视线的物体。

  (二)井冈山机场东端为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在距离跑道东端420米及两侧距跑道中心延长线各6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遮挡灯光的物体;在距离跑道东端900米及两侧距跑道中心延长线各6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遮挡驾驶员观察进近灯光的视线的物体。

  (三)距离跑道两端各4500米长,跑道中心延长线各750米宽的区域内的非航空地面灯,凡由于其光强、构形或颜色有可能危及飞行安全或妨碍或混淆对地面航空灯的识别的,应予熄灭、遮蔽或改装。

  第十五条井冈山机场应当按规定定期严格检查机场的净空现状,发现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未经批准拟建或正在建设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灯光或其它障碍物设施和物体,应当立即告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应部门,及时协调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确需在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组织燃放大型烟花活动时,举办单位应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提前20日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报井冈山机场备案,经许可方可燃放。公安部门审批上述活动后,应提前3日将活动方案通报井冈山机场,若危及飞行安全,井冈山机场应及时与公安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对进入井冈山机场围界以内的鸟禽、牲畜,井冈山机场应当采取驱赶或猎杀等措施,确保飞行安全。

  第三章 机场电磁环境保护

  第十八条本规定所称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民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一)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划定的地域和空间范围。即以机场跑道中心分别沿着机场跑道中心线东北方向延伸2.3公里,西南方向延伸2.8公里,总长度为5.1公里,宽度沿跑道中心线南北各延伸500米,地面面积共计5.1平方公里及其上空范围。涵盖本市禾市镇、螺溪镇。

  (二)民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影响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的机场电磁环境区域,即民用机场管制地带内从地表面向上的空间范围。井冈山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由两个半圆和一个长方形合成,东北部的半圆是以跑道中心线东端点为圆心半径为10公里的东部半圆,西南部的半圆是以跑道中心线西端点为圆心半径为10公里的西部半圆,长方形为两个半圆中间南北长度为20公里,东西长度为2.6公里,地面面积共计366平方公里及其上空范围。涵盖本市吉安县指阳乡、永阳镇、横江镇,泰和县禾市镇、螺溪镇、南溪乡。

  第十九条规划部门和市无线电管理局等单位审批在井冈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修建建筑物、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架设高压输电线路及通信线缆,设置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设施时,对可能影响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安全的,应当征得民航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受到其他干扰源的干扰时,井冈山机场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机场系统内进行自查,积极排除机场系统内部干扰;如涉及机场系统外部的有害干扰,要及时向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报告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迅速查找干扰源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干扰。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及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危及航空安全的其它行为,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井冈山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井冈山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吉府办发〔2017〕24号)同时废止。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声明 版权声明

主办:bet36体育在线:办公室 承办:吉安市大数据中心 ? 版权所有
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 备案证编号:赣ICP备11005266号-3 网站标识码:3608000051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22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