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本人周文才多年前已经离异有三个小孩也没有房,之前都是父母幇我带,已年近四十还是买不起房,老家也没有房,所以想申请一套廉租房,请问有什么要求?
2021/3/4
你好!
关于你要求申请廉租房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求助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吉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吉县府办字[2020]110号)文件规定,申请廉租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已婚配,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婚申请人应具备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年龄条件;
2.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县城城镇户籍,家庭成员必须在县城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和扶养关系;
3.家庭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县城城镇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及支出型低收入家庭;
4.本人及家庭成员均无住房(含商铺等非住宅),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5.本人及家庭成员至递交申请时前三年内未出售住房(含商铺等非住宅),或已出售住房(含商铺等非住宅)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6.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非营运性机动车辆购买价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7.本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
通过了解您本人及家庭情况,您本人及家庭成员均为指阳镇户籍。不符合申请廉租房规定条件中第2项。如还有疑问,欢迎你到我局住房保障办公室现场咨询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6-7113252,我局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我县房地产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吉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