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强疫病排查监管。建立健全动物疫病报告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对养殖户进行入场排查。目前,累计排查养殖场680个、畜禽40万头,报送疫病净化样品260份。二是加强生猪调运管控。严格执行跨省调运生猪检疫检测要求,累计检测生猪运输车辆10辆、生猪1500头,有效防止疫情跨地区传播。三是加强生物安全防控。积极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累计发放消毒药品5吨,消毒各类场所135个,消毒面积1200万平方米。同时,鼓励养殖户增加挡鼠墙、防蚊网、人员消毒通道等防疫设施,指导15家生猪养殖场完成栏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