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43000201912230088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泰和沿溪镇史丹利复合肥厂污染严重,严重污染母亲河赣江,导致当地居民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二、交办信访件
属十一批,赣环督吉安转【2019】11号、受理编号D343000201912230088由泰和县委、泰和县政府承办,12月23日收到,12月2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解决。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复合肥厂全称为江西主力作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力作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6332953422N,法人代表范博,场址位于泰和县沿溪镇纸业城原永泰纸业公司,主要从事以外购腐殖酸钾、植物饼粕、硼砂、氧化钾及风化煤为原料,经搅拌混合后生产功能性复合有机肥。2019年3月主力作物公司委托江西夏氏春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关于江西主力作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功能性复合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6月21日,获得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泰环督字[2019]23号文批复,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2月24日上午,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主力作物公司未生产,正在对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厂区内有1栋生活办公楼,3栋相连生产车间。企业厂区北侧为公司大门及道路,南侧为沿溪镇政府,西侧为原金丰纸业厂区,东侧泰和县繁华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厂房。经对主力作物厂区及车间周边勘验,未发现有废水排放口。经查阅主力作物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该公司建设项目主要排放污染物有废气和废水,废气主要是装卸、粉碎、筛选、皮带输送、入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配套建设使用脉冲除尘、雾炮机等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是公司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工序不会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菜地浇菜使用。
六、存在问题
经调查,转办单中反映的问题不存在,举报不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要求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得到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12月27日在bet36体育在线: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D343000201912230089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吉安县永阳镇下边团委会安源村荣和种猪有限公司猪粪乱排,恶臭难闻,对饮用水污染较大,望能整改或关停。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一批,赣环督(吉安)转[2019]11号,由吉安县委、吉安县政府承办,12月23日收到,12月2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希望整改或关停。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江西荣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原种猪繁育基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县永阳镇赵家村岭下村,主要从事种猪养殖。2010年3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15508936085,法人代表:刘贤荷。2010年7月取得吉安县环境保护局《永阳原种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吉县环督字[2018]18号),2016年7月通过吉安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验收。猪场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养殖种猪(存栏)2400头,年产仔猪15000头,占地面积500余亩,栏舍共62栋,面积20500平方米。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有:固液分离机3台、堆粪棚3个共300平米,沼气池2个共7000立方,一套污水生化处理系统(设计日处理量350吨)。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2月25日,永阳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协同吉安市吉安生态环境局和吉安县畜牧兽医局执法人员一同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现场调查时该猪场有10栋栏舍正在养殖。
六、存在问题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1、投诉人反映猪粪乱排的情况不属实。
经检查,猪场养殖产生的粪尿水全部流入大型沼气池,经过厌氧发酵后,沼渣供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沼液经过生化处理后用于猪场油茶林繁育基地和蔬菜基地浇灌使用,未发现猪粪乱排现象。
2、投诉人反映恶臭难闻情况待第三方检测报告结果而定。
该猪场距最近的村庄约500米,调查组到现场时,在猪场外围未闻到明显的恶臭气味。该猪场目前存栏2100头肉猪,养殖规模远低于设计规模。猪场建有一套污水红泥厌氧发酵处理系统和生化处理系统,养殖粪污全部进入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处理,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该猪场负责人加强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堆粪棚。
3、投诉人反映饮用水污染情况待第三方检测报告结果而定。
猪场养殖产生的粪污经过污水红泥厌氧发酵处理系统和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7个铺设了防渗膜的氧化塘存储,氧化塘没有外排口,塘内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七、处理整改情况
拟于近期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猪场周边气味和地下水进行检测。
八、问题解决情况
吉安县永阳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荣和种猪有限公司监管力度,如若发现违规排放,坚决依法查处。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12月27日在bet36体育在线: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D343000201912230090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吉安县梅塘镇旧居村委会用旧厕所改造,蹲位不够;村里环境卫生差,河边垃圾堆积;村中水塘养鸭导致水塘水体恶臭,气味难闻。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一批交办件,赣环督(吉安)转[2019]11号,由吉安县委、吉安县政府承办,12月24日收到,12月25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处理。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为梅塘镇旧居村委会,下辖6个自然村,人口2568人,耕地面积2058亩,林地2600亩。
五、调查核实情况
来信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实地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旧居村委会公厕蹲位不够问题
目前旧居村委会旱厕已全部拆除或改造完毕。顿上自然村3户贫困户共计3人无厕所,有一座水冲式公厕,5个蹲位(女2个,男3个);旧下自然村5户贫困户3户非贫困户共计20人无厕所,有两座水冲式公厕,11个蹲位(女5个男6个)。以上8户贫困户3户非贫困户不具备改厕条件,或在子女家上厕所,或上水冲式公厕解决,能解决如厕问题。根据走访,了解到部分农户家中有厕所,但是经常会到公厕去上厕所,从而造成上厕所偶尔要排队的情况。
二、村里环境差,河边垃圾堆积问题
经实地查看,走访村庄群众,现如今村里垃圾能做到日产日清,卫生相比以前有大幅改善,但由于村民卫生习惯养成不到位,村里仍有零星白色垃圾乱倒现象,河边有少量建筑垃圾。现已组织村保洁员将村内白色垃圾清理到位并增设垃圾桶,河边建筑垃圾也清理到位,并要求保洁员及时清运清扫,保持干净卫生。
三、村中水塘养鸭导致水体恶臭,气味难闻问题
经现场查看发现,水塘的确有养鸭,但是水体并无恶臭、难闻。经走访群众了解,水塘属村小组所有,已经被承包出去经营。要求村委会做村小组工作,年底到期后尽量收回不再承包。
六、存在问题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梅塘镇旧居村委会的旱厕已全部拆除或改成水冲厕,家家户户基本能解决上厕所问题;组织旧居村保洁员将村内白色垃圾清理到位并增设垃圾桶,河边建筑垃圾也清理到位,并要求保洁员及时清运清扫,保持干净卫生;要求旧居村委会做村小组工作,年底承包到期后尽量收回不再承包。
八、问题解决情况
目前反映旧居村委会存在的问题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12月27日在bet36体育在线: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D343000201912230091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安福县小康村,小康路忘不了美食城烧烤油烟非常大,噪音扰民,多次处理都未得到解决,望督察组尽快解决。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一批, 由安福县委、安福县政府承办,2019年12月24日收到,12月26日反馈。
三、信访诉求
要求解决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24日,我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忘不了餐馆调查处理,经查,忘不了餐馆于2019年11月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于当月开始营业,其注册名称为:安福县鱼和虾的故事餐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彭金莲,经营地点: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凤阳小康村小康路13号门面,生产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环保审批情况: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租赁住宅楼从事餐饮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政法〔2017〕25号)文件精神,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中的建设项目,主要经营:小炒,烧烤,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营业,污染防治措施:已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设有专用的排烟管道。
五、调查核实情况
油烟问题:2019年12月24日,我局城管大队派员实地勘察,信访人为忘不了餐厅东侧某单元楼居民,该单元楼与忘不了餐厅间距约十五米,该居民楼西侧门窗正对忘不了餐馆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出口。
噪声问题:2019年12月25日晚21时,我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会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在忘不了餐馆油烟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开启的情况,于信访人家中阳台、餐厅、洗手间三处测得噪声排放值分别为:53.6、62、66.4分贝,超出我县城区夜间环境噪声标准。
六、存在问题
油烟问题:忘不了餐馆违反了《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县(区)城区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排气筒出口朝向应当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将排气筒出口朝向信访人居住的单元楼。
噪音问题:测得忘不了餐厅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噪声值最低为53.6分贝,最高为66.4分贝,超出我县城区夜间环境噪声标准。
七、处理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存在问题,我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于2019年12月25日晚9时30分,对忘不了经营业主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其3日内整改到位,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1.加强对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加高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并确保排气筒出口朝上;
3.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下垫放海棉,排气筒管道采用隔音棉包裹,减少设备震动和噪声值,确保于12月28日前使噪声排放达到规定标准。
八、问题解决情况
忘不了餐馆经营者承诺限期内会落实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对忘不了餐饮店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其在期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12月27日在bet36体育在线: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调处单位:安福县城市管理局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调处人员:戴堂云、阮海平
D343000201912230092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反映遂川县于田镇堂境村关门组,遂川江边一采石场扬尘污染严重,河床破坏严重,夜间施工噪声大,怀疑其未办理环评。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11批,由遂川县水利局承办,12月23日收到,12月2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采石场扬尘污染严重,河床破坏严重,夜间施工噪声大,怀疑其未办理环评。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采石场位于于田镇堂境村关门组遂川江边,此砂石料加工场为非河道内采挖砂石加工,主要来源为房地产开发开采地下室砂石资源。雩田镇政府、县环保、水利、国土、林业、安监等单位已出具选址初步意见,现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12月24日下午14时许,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带领水政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据现场调查,该砂石加工场目前正在停产整顿,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原加工设备已拆除,近一个月内未生产。该料场离最近的居民区约300米,因砂厂未生产,目前暂未发现扬尘及噪音污染。针对河床破坏的问题,调查人员沿料场周边的河岸进行了巡查,未发现有河床被破坏现象,也没有发现有在河道内采挖砂石的痕迹。该料场暂未取得环评批复,相关手续经了解也正在办理当中。
六、存在问题
反映的问题暂未发现。
七、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遂川县水利局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砂石加工场巡查与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要求,督促完善好生产经营手续,尽快完善环评手续及设施,要求该加工场按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共同守护遂川的生态环境,建设好美丽家园。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正在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12月27日在bet36体育在线: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X343000201912230007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新干县赣中玻璃工业城先后建了30余家玻璃厂,其中部分企业没有环评或竣工验收,个别企业无任何环保设施,烟气排放严重超标,最近又引进一家叫江西奥鑫水晶制品有限公司的玻璃厂,无环评和批复,未通过环保验收废气直排,望从根本上解决赣中玻璃城的污染问题。
二、交办信访件
属十一批,由新干县委、新干县人民政府承办,12月24日收到,12月2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对企业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新干县赣中玻璃工业城为新干县玻璃灯饰产业园,是新干县2005年按照产业集群发展的思路,依托本县玻璃灯饰传统产业优势,打造的以玻璃灯饰产业为特色的一大产业园。新干县玻璃灯饰产业园于2007年建成运营,规划建设面积1000亩,实际建成面积811亩,产业园内共落户企业40家,其中玻璃及相关企业29家,其他企业11家。
信访件反映的江西奥鑫水晶制品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新干县玻璃灯饰产业园。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注册成立(2019年9月变更为江西奥鑫水晶制品有限公司),2014年8月租赁新干县滔略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占地面积约14亩,设计年产21000吨玻璃工艺品,2012年1月取得了新干县环保局环评批复,后因经营不善于2014年3月自行停产)的厂房生产,投资约300万元将新干县滔略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原来的生产工艺、设备进行了改造,投建了4条水晶玻璃板材生产线。
五、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目前新干玻璃灯饰产业园内40家企业中,12家企业已自行关闭、9企业家已停产,正在生产的企业有19家,其中有16家企业办理了环保审批,15家企业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3家企业正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生产企业中有5家企业使用煤气发生炉,8家企业使用电或天然气作为窑炉能源,其他企业为加工型企业,生产工艺中不使用炉窑。园区内企业均按要求投建了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现超标排污现象。
江西奥鑫水晶制品有限公司投资约300万元将新干县韬略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原来的生产工艺、设备进行了改造,投建了4条水晶玻璃板材生产线,主要生产原材料是石英砂和纯碱等,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玻璃熔化炉、1台煤气发生炉、4台退火炉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是配料→投料→熔化→出料退温→成型→包装入库。企业使用煤炭为燃料,通过煤气发生炉将煤转气,为熔化炉提供燃料,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因企业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发生变化,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水晶玻璃板材项目于2017年7月开始编制环评报告,但因市场不景气,该项目暂时停止建设。2019年6月份企业重启项目建设,并向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呈报了《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玻璃灯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环评已于2019年7月完成了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现已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六、存在问题
经核查,该信访举报件部分属实。反映新干县玻璃灯饰产业园先后建了30余家玻璃厂,其中部分企业没有环评或竣工验收,个别企业无任何环保设施,烟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情况部分属实。新干县玻璃灯饰产业园共入驻企业40家,其中玻璃及相关行业企业有29家,县园区只有19家企业在生产, 16家办理了环评手续,15家企业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3家企业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园区内企业均按要求投建了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现超标排污现象。
反映江西奥鑫水晶制品有限公司无环评和批复,未通过环保验收废气直排情况属实。江西奥鑫水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的生产项目,原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已在2017年7月开始编制环评报告,后因市场原因停止,2019年6月向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呈报了环评报告,该项目环评已于2019年7月完成了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现已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企业生产过程中熔化窑炉废气排放,类比园区其他同类玻璃生产企业环评报告,评价煤气在窑炉燃烧过程中,由于原料纯碱的吸硫及吸氮作用而使废气中SO2大部分被固定在玻璃液中,碱对SO2的吸收率可达88%以上,所排废气低于排放要求,所以不存在废气直排情况。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
责令江西奥鑫水晶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立即停止建设。
新干生态环境局已对园区内未批先建的3家企业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依法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新干县将继续严把入园项目审批关,清理园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进一步规范园区发展,合理整合产业布局;大力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支持企业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正在解决中,新干县玻璃灯饰产业园未办理环评和竣工验收的企业正在按要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验收工作中,涉及的环境违法问题也正在依法办理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12月27日在bet36体育在线: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X343000201912230008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万安县枧头镇下路村委水禾田村在新建养猪场,建场地点与环评批复不符。村民集体诉求1.赔偿或重建受损民宅,2.要明查炸药使用的合法性,3.要求全面停工,重新环评。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一批,由万安县委、万安县政府承办,12月24日收到,12月2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举报人要求对因爆破作业而受损的房屋赔偿,说明炸药使用的合法性,要求全面停工,重新环评。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名为万华生态循环农业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安市万安县枧头镇下潞村。该项目于2017年11月经吉安市规范生猪养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关于万安县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规划选址的批复》对枧头镇下潞村等5个万安县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选址进行了批复同意,2018年5月经万安县发改委立项备案,于2018年6月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万华生态循环农业养殖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3月通过相关专家审查复核通过,根据专家意见和报告书结论“该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吉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5月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吉市环评字〔2019〕59号)。该项目投资人为彭永照,投资额为1.3个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生猪5万头。该基地采用种养结合的“猪—有机肥—果、蔬菜”生态循环,以饲料厂+养殖户的形式,统一养殖、销售。项目于2019年11月底开始施工,目前该项目处于土地平整施工作业阶段。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群众举报后,万安县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枧头镇政府共同组成调查组就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到万华生态循环农业养殖小区和附近居民家中调查了解环评审批及房屋受损等情况。
1.反映建场地点与环评批复不符问题。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万安县东华养殖基地万华生态循环农业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市环评字〔2019〕59号)中建设地点为:万安县枧头镇下潞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4′56.36″,北纬2633′40.38″。经现场核实中心地理坐标位置与环评批复完全一致。因此,信访反映建场地点与环评批复不符情况不属实。
2.反映明查炸药使用的合法性问题。因项目建设需要,万华生态循环农业养殖小区委托吉安市兴安爆破有限公司(具有三级爆破设计施工、安全监理资质)进行土方爆破作业,并签订了爆破合同,合同编号为万吉兴201911。12月6日,吉安市兴安爆破有限公司万安县项目部向万安县公安局申请爆破作业项目备案,万安县公安局派员到现场进行踩勘后于12月9日同意备案,并在江西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了备案,合同备案序列号为360828319120001。12月10日万安县公安局批准同意吉安市兴安爆破有限公司万安县项目部购买炸药480公斤、电子雷管100发。根据《爆破安全规程》有关D级及以下岩土爆破作业项目一次性使用炸药量不得超过500公斤的规定,此次爆破使用炸药量符合规定,并且此次爆破作业技术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均在场,上述人员的资质合格、证件合法有效。根据现场测算,爆破点距离最近村民居住地600米以上,属于安全距离以外。因此不存在违规非法使用炸药情况。
3.反映赔偿或重建受损民宅问题。2019年12月12日下午6点左右,由吉安市兴安爆破公司根据爆破合同一次性安放480公斤炸药进行爆破作业。经对村民房屋进行现场查看,附近部分群众房屋出现了裂缝、脱落等受损情况。万安县公安局已申请第三方房屋鉴定公司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一经认定将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由责任方给予赔偿。目前正在抓紧洽谈有关事宜。
六、存在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建设不存在建场地点与环评批复不符情况,也不存在违规非法使用炸药情况,但是附近部分群众房屋出现了裂缝、脱落等受损情况。
七、处理整改情况
1.目前该项目已根据要求停止了建设施工。
2.已申请第三方房屋鉴定公司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
3.加大养殖小区污染相关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尽最大努力消除附近村民对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的顾虑。
4.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生态环境局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环境监察工作,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发现违法现象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到位。
八、问题解决情况
经现场核实项目建设地点与环评批复一致,炸药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经村民同意,万安县公安局已经申请房屋鉴定公司及爆破协会对受损的房屋进行鉴定。下一步,将尽快完成受损房屋的鉴定工作,通过房屋鉴定部门及爆破协会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12月27日在bet36体育在线: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1. 转办环境问题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 ||||||||||||||||||
截至2019 年 12 月 27 日 | ||||||||||||||||||
序号 | 收到举报数量(件) | 受理举报件数量(件) | 交办件数量 | 已办结 | 责令整改(家) | 立案处罚(家) | 罚款金额(万元) | 立案侦查(件) | 拘留(人) | 约谈(人) | 问责(人) | |||||||
来电 | 来信 | 合计 | 来电 | 来信 | 合计 | 属实 | 不属实 | 合计 | 行政 | 刑事 | ||||||||
1 | 92 | 8 | 100 | 92 | 8 | 100 | 100 | 76 | 24 | 100 | 47 | 2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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