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公众可对《条例草案》各条款内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提出与《条例草案》相关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19号吉安市文广新旅局文物科,邮政编码:34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aswwj4879@126.com。
特此公告
吉安市文广新旅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