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我家在农历2018年正月造林29亩多杉树,已上报乡林站,并且林站派人已核实,现行政策不知有没有补助款?
2019/6/2
你好!
您反映2018年春季营造的29亩杉木林未享受造林补助,并询问为何其他造林户享受了造林补助而您未享受到造林补助,现回复如下: 1.我县目前造林主体营造的人工林可享受防护林工程项目和造林补助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18年春季造林可享受当年的防护林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和次年的造林补助项目资金。 2.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林造发[2014]5号)明确要求,防护林工程项目造林所用苗木实行“定点供种、定点育苗、定向供苗”,即所用苗木应是国家或省级重点良(采)种基地生产的良种或经省厅认可的良种,经省级保障性苗圃培育后,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造林任务定向调剂给辖区内县(市、区),否则不予验收,不得享受国家和省有关造林扶持。 3.您于2018年春季营造的29亩杉木林,经马埠林业站核实,实际造林面积为28亩,并上报至县林业局。您造林时未使用良种苗木,不能提供造林苗木良种凭证,按照赣林造发[2014]5号文件要求,您营造的28亩杉木林不能列入防护林工程项目,因此就不能享受防护林工程项目的补助资金。享受了防护林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造林户都按要求使用了良种苗木,并提供了良种苗木凭证。但您营造的28亩杉木林,只要经县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符合造林补助项目标准和要求后,即可享受造林补助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以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补助标准为准。
峡江县林业局
2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