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青原区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江西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国检验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西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接国家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接国家验收工作方案
2014年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建设江西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其范围主要包括赣江吉安中心城区段(赣江的老井冈山大桥至新井冈山大桥下游的石屋下,含河堤内土地)及一级支流螺湖水、螺子山(包括庐陵文化生态园、螺湖湾湿地公园),具体四址为:北至石屋下村,南到白鹭洲北界,东以赣江东侧内堤为界,西至杨家坊村,总面积777.1公顷。
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并按期申请验收的通知》(赣林湿办字〔2018〕8号)要求,对照《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和《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估评分标准》,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必须于2019年2月28日前申请国家验收,目前,该公园建设情况与国家验收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为切实做好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国检验收工作,确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命名授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筑牢赣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战略部署,以迎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验收为契机,加强庐陵赣江湿地的保护与修复,科学、合理、适度地利用好湿地,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修复、科普宣教、旅游开发等功能,为迈出“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新步伐,共绘新时代江南望郡金庐陵美好画卷提供生态保障。
二、总体安排
1.2018年9月上旬,制定迎接验收工作方案,成立迎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迎接验收工作;
2.2018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完善的监测档案,保存原始记录,形成档案材料,汇总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19年1月上旬,向省林业主管部门上报验收申请和自查报告;
4.2019年1月下旬,完成资料整理归档、设备配套、设施建设等各项准备工作,省林业厅组织初步验收;
5.2019年2月28日前,申请国检验收。
三、任务分工
湿地公园验收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江西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2),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顺利完成验收工作。
(一)科普宣教解说体系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尽快聘请专业团队编制《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解说体系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完成湿地科普宣教馆展示厅布展工作,在公园内布设湿地宣传解说导向牌、各类植物标牌、警示牌、宣传长廊、展板、介绍牌等,系统完善整个湿地公园的宣教解说体系。
(二)动植物、病虫害监测(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设立固定和流动监测点,配备相应的标识牌和监测设备;编制湿地保护管理、动植物保护与动态监测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协助湿地公园悬挂并落实。
2.做好自公园批复建设以来湿地面积、生物多样性指标、动植物种群数量、植物调查样方、鸟类监测样线、水鸟种数及主要水鸟种群数量、外来物种及有害生物防治等情况的监测工作。
(三)水文监测(责任单位:市水文局)
1.设立固定和流动监测点,配备相应的标识牌和监测设备;制定并悬挂湿地公园水文监测制度。
2.做好自公园批复建设以来的水质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
(四)气象观测(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建立气象自动观测设备和标识牌,对湿地公园气象资料进行观测采集并实时显示,市林业局负责协调气象观测场地。
2.做好自公园批复建设以来的负氧离子、温度、湿度、降水、风向、风速等气象指标观测记录档案。
(五)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1.设立固定和流动监测点,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负责制定湿地公园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标识牌和制度,协助湿地公园悬挂并落实。
2.负责做好自公园批复建设以来的监测记录,形成农业面源污染对湿地公园动植物影响的专题报告,及时发布监测成果。
(六)湿地公园赣江段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设立水质监测点,制定并悬挂相关监测制度。
2.做好自公园批复建设以来的赣江饮用水源范围内的湿地水质、水环境等方面监测记录。
(七)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立项及资金使用资料、帐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1.市发改委负责湿地公园立项申报及资料归档;
2.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负责上级湿地保护补助资金使用及财务帐目迎检材料准备。
(八)综合验收资料(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编制《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指标自查评估报告》,拍摄湿地公园建设特色附加宣传片,制作公园建设情况PPT汇报材料,编制《庐陵赣江湿地常见鸟类画册》。
(九)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湿地公园国检验收所需资金。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接国家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明确2-3名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骨干力量专门负责,并指定专门的联络员,按时保质保量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迎接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
为便于工作调度,请各成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在一星期之内将联络员名单、电话、邮箱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勇松,联系电话:13879608804,0796—7069801,电子邮箱:1372883763@qq.com
附件:1.江西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迎接国检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江西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工作任务分工表